岳榮字〔2025〕1號 C2類 同意公開
岳陽縣榮家灣街道辦事處
對縣十八屆人大四次會議第88號建議的
答 復
李生龍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依法依規(guī)處置企業(yè)用地上違規(guī)建房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建議內容
1、基礎情況及問題分析。岳陽大力神電磁機械有限公司因自身發(fā)展需要,選址岳陽高新技術產業(yè)園投資新建高梯度磁 選機產業(yè)化項目。協(xié)議簽訂后大力神公司按紅線圖做圍墻時遭遇附近王三堂村民阻攔,提出必須在紅線內留一條馬路作通道,當時園區(qū)領導不同意,堅持要大力神公司按紅線做圍墻。大力神公司建設時遭到王三堂村民阻工,多次報警無果,致使大力神公司購置的土地一直不能使用。到2013年底,在大力神公司被迫讓出紅線內部分土地(此部分土地使用權仍登記在岳陽大力神電磁機械有限公司名下)作通道后才同意修建圍墻,但是王三堂村民私自在大力神公司用作通道的紅線范圍內建筑房屋。
2、李生龍代表提出意見。為服務縣域經濟大局,優(yōu)化企業(yè)營商環(huán)境,解決企業(yè)周邊矛盾,建議由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 統(tǒng)籌,拆除王三堂村民在岳陽大力神電磁機械有限公司紅線范圍內違法建設的房屋。
二、調查情況
榮家灣街道接到該建議后,由我街道分管自然資源和控建拆違的領導牽頭調查核實。經查,大力神公司在建設時周邊村民因出行通道問題,對其建設進行阻工,經縣工業(yè)園、原城關鎮(zhèn)等多家單位多次協(xié)調,大力神公司體現大公司的大作為、大擔當,決定讓出部分紅線范圍的土地給周邊村民留著通道使用。大力神公司在讓出部分紅線范圍土地后,于2013年底將公司圍墻建設完成。該出行通道建設因時任縣人民政府縣長黎四清不同意,出行通道調整至廉租房地塊。2017年村民王檢生民生建房時,需臨近大力神公司圍墻建設偏雜屋,村民王檢生向大力神公司負責人周少川報告,并承諾該偏雜屋占用部分大力神公司的土地權屬依然歸大力神公司所有,大力神公司負責人周少川口頭同意后,開始建設偏雜屋。工作人員上門了解情況時,村民王檢生及其家人都認可偏雜屋占用了部分大力神公司圍墻外的土地,對其土地權屬屬于大力神公司沒有異議。
三、處理意見
因該情況涉及時間過長,2013年大力神公司圍墻建成至今長達12年之久,2013年通過協(xié)調,大力神公司已作出了讓步,體現了企業(yè)家的民本情懷。2017年村民王檢生建設偏雜屋至今長達8年之久,且王檢生建設偏雜屋時,征求過大力神公司負責人意見,大力神公司圍墻現狀并沒有發(fā)生任何改變。為進一步減少企業(yè)與周邊村民的矛盾,大力神公司繼續(xù)發(fā)揚2013年的優(yōu)良作風,對周邊村民予以關心支持。
感謝您對榮家灣街道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岳陽縣榮家灣街道辦事處
2024年7月16日
承辦負責人:侯靜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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